您是否突然从工资中扣除“就业保险费” ?
您是否突然从工资中扣除“就业保险费” ?
不久前,我接到外劳B先生的电话。关键是,“从去年1月开始,开始以就业保险费的名义从工资中扣除一定数额”。当我问经理为什么时,他回答说从2023年开始,所有外籍工人也必须缴费。它是否正确?'就是这样。 据此,从2023年1月1日起,在员工人数少于10人的公司工作的就业许可外籍工人(E-9、H-2)也有资格获得就业保险(就业稳定和职业技能发展项目),但就业保险我们被告知没有保费。 但是,如果您与雇主双方同意单独提出申请,以领取就业保险(失业救济金、育儿休假福利)福利,以准备失业或怀孕/生育,则就业保险费(2023年起为月工资的0.9%)将我进一步告诉他这是正确的,但B先生没有这样的事实。 随后,我联系了用人单位,将上述情况告知了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表示“误会” ,并承诺退还所有已扣除的就业保险费。 |
因雇佣保险法修订,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从现在起, “部分就业保险(=就业稳定/职业技能发展项目)”开始自然适用于持有就业许可的外籍工人(E-9、H-2)。2021年1月1日。自2022年1月1日起,员工人数30人及以上的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拥有10至30 名全职员工的企业。从现在开始,它也适用于全职员工少于10人的企业。当然,全部保险费由雇主承担。
然而,其他就业保险项目,例如“失业救济金和育儿假福利” ,只有在雇主和工人双方同意并填写并提交单独的申请表的情况下才能申请。50%的保险费将由雇主和工人支付(截至2023年各0.9% ) 。
问题是,有许多企业误解或故意滥用这一事实,将负担从雇主身上转移到外籍工人身上。请仔细检查您的工资单,如果您需要相关建议或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